a

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对拟表彰的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进行公示的通知

辽教办发[2012]337号
省内各普通本科高等学校:
    根据《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辽宁省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的通知》(辽教办发[2012]295号)要求,各校按限额择优向我厅推荐候选项目650项,经我厅初审,并委托外省专家评审,拟表彰一等奖项目140项,二等奖项目200项,三等奖项目260项,现将拟表彰的项目予以公示,具体名单见附件,公示期自2012年12月25日至2012年12月31日。
请拟表彰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于2012年12月26日前将本通知置于本单位门户网站首页,并于12月27日前在本单位门户网站开辟专栏,对拟表彰项目的佐证材料扫描版予以公示。
    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某项成果有异议,可向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提出书面意见。书面意见应包括成果名称、成果主要完成单位、成果主要完成人、存在问题及依据;提意见者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方式。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书面意见不予受理。我厅对提出意见的单位或个人予以保密。
 
   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电话、传真:024-86896698。
    通信地址:沈阳市皇姑区崇山东路46-1号,辽宁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,邮编:110032。